掌握著高精尖的技能,站在職業的最高點,引領前沿科技的發展潮流,享用國家、當地的各類稅收、人才、融資、上市方針,這就是“高新技術企業”的優勢,也是每一家技能型企業發展道路中的重要一環。今天,小編要提醒大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不存在復審,一旦過了三年有效期,都需求從頭認定!那么2018年,高新認定條件都有什么呢?
一、高新認定條件:
1、企業請求確守時須注冊建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制、受讓、受贈、并購等辦法,取得對其首要產品(效勞)在技能上發揮中心支撐效果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首要產品(效勞)發揮中心支撐效果的技能歸于《國家重點支撐的高新技能領域》規則的規模;
4、企業從事研制和相關技能立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份額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踐運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踐運營時刻核算,下同)的研討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份額契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份額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份額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份額不低于3%。企業在我國境內發作的研討開發費用總額占悉數研討開發費用總額的份額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能產品(效勞)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份額不低于60%;
7、企業立異才能點評應到達相應要求;
8、企業請求確定前一年內未發作嚴重安全、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立異才能點評:
高新技能企業立異才能點評,是一個百分制的評分進程,也是高新企業確定作業中最重要的部分。首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效果轉化才能、研討開發安排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目標進行點評。各級目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歸納得分到達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契合確定要求。
1、知識產權(≤30分)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點評。
包含:技能的先進程度,對首要產品(效勞)在技能上發揮中心支撐效果,知識產權數量,知識產權取得辦法,企業參加編制國家規范、職業規范、檢測辦法、技能規范的狀況。
舊指引中“1項發明專利和6項以上其他知識產權”均歸于A類,但新指引中清晰了兩者功效徹底不一樣,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等I類知識產權最高分為8分,而5項及以上II類知識產權最高分只要6分。并且清晰了知識產權取得辦法不同,得分也不同。即有自主研制的可得1-6分。僅有非自主研制的只能得1-3分。
知識產權添加了最高2分的加分項。但總分仍不能超越30分。
2、科技效果轉化才能(≤30分)依據企業科技效果轉化整體狀況和近3年內科技效果轉化的年均勻數進行歸納點評。
科技效果轉化才能的A類規范由本來的均勻每年4項及以上變為了“5項及以上”,且同一科技效果別離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效勞、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現已不能再用一個知識產權轉換出多個效果轉化了,所以想在這項拿到滿分,3年的知識產權數量需求15項以上!
3、研討開發安排管理水平(≤20分)依據企業研討開發與技能立異安排管理的整體狀況進行歸納點評。
4、企業成長性(≤20分)選取企業凈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目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點評。
三、更多改變:
1、知識產權的改變:
照應《確定辦法》的要求,取消了獨占許可的辦法,清晰要求“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請求企業”;
新指引對知識產權進行分類,“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種類、國家級農作物種類、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維護種類、集成電路布圖規劃專有權等按Ⅰ類點評;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規劃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點評。”,添加了“國家級農作物種類、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維護種類”等內容,并晉級了“植物新種類、集成電路布圖規劃專有權”的重要性。去掉了對“外觀規劃專利”在舊指引中“首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能的辦法,通過研討與開發進程得到的外觀規劃”的限制。
彌補闡明了《確定辦法》里沒有清晰知識產權獲取年限的要求,即新指引要求“按Ⅱ類點評的知識產權在請求高新技能企業時,僅限運用一次。”實踐和本來的“近三年取得”的要求相似,只不過放寬了I類知識產權的年限。
新指引要求“在請求高新技能企業及高新技能企業資歷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請求時運用。”將為一些集團公司帶來困擾,即一項知識產權不能再多公司運用。
新指引放寬了對專利有效性的確定,企業請求確定前取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供給繳費收據的,均為有效專利。
2、科技人員的改變:
全年月均勻數核算,不再是截止到某一時點的人數。清晰了科技人員限制規模,累計實踐作業時刻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含在職、兼職和暫時聘用人員。
3、高新技能產品(效勞)收入占比的改變:
技能性收入規模不再包含技能承包收入。清晰了技能效勞收入效勞類型概念及規模。技能效勞收入:指企業使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供給技能資料、技能咨詢與商場評價、工程技能項目規劃、數據處理、測驗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效勞所取得的收入;總收入有了清晰的界定,指收入總額減去不交稅收入。
4、提交資料改變:
三證合一后,只需求提交《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掛號證件的復印件即可。
添加“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交稅申報表”;
知識產權證明資料除須供給“知識產權證書”外,還需供給“反映技能水平的證明資料、參加擬定規范狀況等”資料;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資料特別要求“對已檢驗或結題項目需附檢驗或結題陳述”;
“科技效果轉化”證明資料,特別闡明需供給“整體狀況與轉化方式、使用成效的逐項闡明”;
研討開發安排管理證明資料,特別闡明需供給“整體狀況與目標契合狀況的具體闡明”。
添加“企業員工和科技人員狀況具體闡明資料”
并特殊要求關于涉密企業,必須將申報資料進行脫密處理,保證涉密信息安全。
5、研制費用歸集的改變
新指引的研制費用歸集更貼近研制費用加計扣除(財稅〔2015〕119號)的要求,例如人員人工費、其他費用等。
其他費用與原作業指引的首要區別在于其他費用的份額要求一般不得超越研討開發總費用的20%。